本报讯(记者白英、通讯员田庆社)重新修订的《铁路路风管理办法》和《违反铁路路风管理办法的行政处分规定》近日由铁道部发布施行。
近年来,铁路系统各级领导十分重视路风建设工作,始终坚持“标本兼治,纠建并举”的方针,在强化检查、监督、处罚,努力遏制路风问题发生的同时,注重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,认真规范铁路系统干部职工行为。1990年以来,先后发布实施有关路风建设的规定、规则、办法36条,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,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约束作用。此次修订的《关于严禁以车谋私的规定》、《铁路路风监察监督办法》等9个制度、规范和办法,统称为《铁路路风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规范了窗口单位职工的行为,在路风建设上做到了有章可循,有法可依。《违反铁路路风管理办法的行政处分规定》,量化了路风问题的处罚标准。
据了解,重新发布实施的“路风管理办法”和“处分规定”,对企业行为和个人行为做出明确规定;增加了“企业行为的路风问题追究决策者责任,个人行为的路风问题追究管理者的责任”的内容。在对路风问题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的同时,加大了对责任单位和管理者的处罚力度,规定了对责任单位、责任者的经济处罚标准。对问题严重的实施一票否决切实体现了“纠建并举,标本兼治”的方针,切实体现了“纠建并举,标本兼治”的方针,进一步完善了路风建设的管理和机制建设,为铁路走向市场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。